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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连县商务局首问责任制度
2009-02-11 10:14  文章来源:孟连县商务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孟连县商务局首问责任制度

    一、为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推进机关效能建设,遵循便民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二、首问责任制适用于 全体工作人员。 
    三、首问人是指第一个被上门办事的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询问到的工作人员。 
    四、首问人的责任 
    1、办事人办理事宜,在首问人职责范围内能够解决的,首问人应当及时办理,一次性告知有关事项,必要时提供有关资料、表格等,热情耐心地解答对方的询问。 
    2、办事人提出办理的事项,不属于首问人职责范围的,首问人应当热情相待:属于受理(职责)范围的,应主动告知与何部门联系,必要时应为对方联系有关部门和部门的工作人员;属于部门职责范围的,但有关责任人不在或联系不上的,首问人或当事人应当将办事人的名称、姓名、联系电话及拟办事项的大致内容等一一登记,由首问人及时转交给有关责任人。有关责任人阅知登记表内容后应尽快与办事人联系,了解并解决对方需要办理的事项。 
    3、办事人办理的事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首问人应当耐心解释,并尽自己所知给予指导和帮助。 
    4、首问人在接待办事人时,应文明礼貌、热情大方,使用文明用语,禁用文明忌语。要为办事人着想,不得冷漠待人,不得推诿扯皮,要充分体现工作人员良好的品质素养和乐于助人的精神风貌。
    五、首问责任制要求全体工作人员必须熟悉业务内容和业务流程,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同时了解各部门的岗位职责;强化职业道德意识,树立为办事人服务的思想;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执法水平和业务技能,不断提高办事效率。 
    六、对遵守首问责任制,主动热情帮助办事人解决问题的工作人员,各级领导应及时予以表扬鼓励。 
    七、违反首问责任制,有下列情节者,经查实,应给予教育、通报批评等处理。 
     1、首问人未及时将办事人拟办的事项移交给有关责任人的; 
     2、有关责任人到岗后未及时与办事人联系,研究解决对方问题的; 
     3、冷漠对待办事人,应当告知而没有明确告知事项的; 
     4、对办事人要求办理事项推诿扯皮,不负责任的; 
     5、对办事人态度恶劣,使用文明忌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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